第六讲《辽宋金史料介绍》下篇

发布日期:2011-12-02 作者:管理员来源:

  时间:11月28日上午

这次授课,这次讲座王先生继续对宋辽金史料、特别是文献史料作了一个详细的介绍。
上课之初,王曾瑜先生首先对昨天同学所提的“普世价值”这一问题再次作了回应。王先生认为当今我们应当大力宣传民主的普世价值,同时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并且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优于西方资产阶级民主的。
在谈及辽宋金史料时,王先生认为除了《宋史》、《辽史》、《金史》、《宋会要辑稿》、《续资治通鉴长编》、《三朝北盟会编》、《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和《文献通考》八种基本史料外,还可分为重要史料和一般史料。而不管是哪一类史料,在运用时都应着眼于各种载籍的源流、史料价值的高低、以及如何较好地发掘和利用等问题。
在王先生的讲授中,“重要史料”可分为十八类:纪传体史书、编年体史书、重要类书、重要官制著作、重要法律著作、重要政书类、世范官箴、地理总志、地理总志、宋元《农书》、以《契丹国志》为代表的辽朝重要史料、以《大金吊伐录》和《归潜志》为代表的金朝重要史料、以《天盛年改定新律》为代表的西夏文重要史料,以及包括《宋大诏令集》《宋朝诸臣奏议》《历代名臣奏议》《东京梦华录》《武经总要》《数学九章》《高丽史》和《永乐大典》残本在内的多种史料。王先生认为上述重要史料虽止目类众多,但对于史料浩繁的宋史而该言仍然只是冰山一角。
“一般史料”则包括宋人文集、宋人笔记、两宋经书、子书、《道藏》、佛经、金石文字资 料、明清方志、元明清著述及其所引宋代史料。这些都可以补充基本史料和重要史料的不足。其中,王先生特别评价了66668银河国际古籍研究所收辑出版的《全宋文》,认为其网罗了不少现不易见到的冷僻史料,虽然有所瑕疵,仍不失为索引宋代史料打开了方便之门。
王先生逐一对上述重要史料和一般史料作了详细分析,并且凭借他治史多年的经验提出了许多值得我们广大师生学习和借鉴的运用史料的方法。
1.我们在运用辽宋金史料的时候,应当慎用《四库全书》本史料,并且要注意清人对宋辽金元史料人名、地名等方面的改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多个版本的史籍互作对勘,以确定史料的相对真实性。不应盲从于《四库全书》。
2.年代、地理、职官和版本目录是治史的“四把钥匙”,应当尽可能地熟练掌握和合理运用。在“重要史料”部分,尤其值得注意《职官分纪》和《吏部条法》等官制著作。特别是对于史料较少的南宋后期,《吏部条法》残本的史料价值尤为可贵。
3.明清方志虽然是一般史料,但其中保存了相当丰富可观的宋史资料。如关于宋代五等户最完整的史料,便是由《嘉靖惠安县志》提供的。但是,由于明清方志数量的庞杂,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应当秉持“重查不重看”的观念;
4.除了上述文献资料外,治辽宋夏金史时,还应该尽可能地利用考古成果和实地调察,以此与文献互证,以丰富和完善史料细节。
讲座的最近,王曾瑜先生还与我院韦兵副教授就西方汉学著作近年来在中国的传播展开了讨论。王先生认为,西方汉学家的作品有其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之处,但不应过分迷信与追捧。韦兵副教授也认为西方汉学家善于在其著作中进行东西方文化的比较,并以一种“他得”的视角来看待中国传统文化,因此看到了许多中国学者所忽略的地方。这是我们应该要向西方汉学界学习的地方。可是在西方汉学著作中,史实的错误运用和对史实的片面解读等问题也是不可忽视的,需要警惕。
在讲座中,王曾瑜先生一直强调,上述对史实的分类和治史的经验只是他个人的见解,仅供大家用以参考,参加讲座的我院师生均从王先生独到、老练的见解中获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