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讲 谈谈中国古代史料的标点与校勘及其他问题

发布日期:2011-12-02 作者:管理员来源:

  时间:1128日下午

  作为川大授课系列的最后一讲,王先生着重对其《谈谈中国古代史料的标点与校勘及其他问题》这篇文章进行了分析和讲解。

  王先生特别强调了校勘史籍对于中国古史研究的重要作用,并举了40条例子对如何运用本校、他校和理校三种校勘方法正确校勘史籍进行了生动而形象的示范,并指出他校是最为稳妥、可靠的方法,使在座的老师和同学们都获益匪浅。在这些例子中所举出的史籍包括:《名公书判清明集》、《宋史》、《续资治通鉴长编》、《洗冤集录》、《宋朝诸臣奏议》、《庆元条法事类》、《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东斋记事》、《全宋笔记》、《桯史》、《齐东野语》、《癸辛杂识》、《李纲全集》、《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宋会要》、《文潞公集》等,所涉范围极广,将宋代重要的史籍几乎都涵盖其中,足见王先生治学功底之深厚和治学态度之严谨。王先生也于这些具体实例的分析之中总结了校勘史籍的多项原则和方法。

  随后,王先生又总结了现在的年轻学人在使用史料时的9方面的问题:一,繁、简体字造成的混乱和错讹。王先生认为古人名、地名等原则上须使用繁体字;二,避讳的改字,应当更正;三,古时为避讳,使用字、号等类,凡是在作品中出现仅一两次,应当使用圆括号,加上正式人名;四,有的史料只有名,不提姓,则应加姓;五,不要随便滥用坏的版本。王先生指出,《四库全书》本不是好版本,应尽量避免使用,但其也有校勘价值;六,随便使用隔代史书。王先生指出,《资治通鉴》的先秦至汉部分原则上不能当做史料使用,其魏晋南北朝部分只有未见于《晋书》等较原始史料所记载者方能当史料引用,只有隋唐部分可当史料使用。而《宋史纪事本末》、《辽史纪事本末》、《金史纪事本末》、《续资治通鉴》等隔代史书也不能随便当史料使用;七,辽夏金元等史人名的混乱。王先生指出这方面的原则是统一使用百衲本或标点本的《辽史》、《金史》、《元史》等人名;八,古人对地名或喜欢作郡望或别名,凡不常见者,最好能用圆括号加州名之类;九,避免乱用历史名词。王先生指出历史名词都有时限,不能超时限使用。

  最后,王先生总结道,史籍校勘的问题看上去很繁琐,但却是反映了史学基本功训练的根本问题,任何学史和做史之人都不应放松这方面的训练,更不能对其忽视。

  在王先生讲完之后,在座的老师和同学们就史籍校勘以及其他宋史相关问题向王先生进行了提问发言,而王先生也是尽其所能对大家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在刘复生老师对王先生的感谢致辞中,王先生的本次川大讲学之行圆满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