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博物院2021年度校园招聘 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07 作者: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13号)《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1〕1 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吉林省博物院拟面向某某学校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2021年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省博物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见《2021年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走出去”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1年6月30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1.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1. “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2.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与各大院校负责人协调,将招聘岗位、岗位条件、投递简历邮箱、咨询电话在学校相关网站公布。

(二)接受简历及咨询。应聘人员进行现场报名、递交简历,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与应聘相应岗位学生现场进行交流,做好就业指导,达到相互了解的目的。

(三)现场面试。通过问询、交流等形式,考察考生专业水平和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择优录取。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深入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组织体检。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拟聘用人员将有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有异议的,经核实后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五)聘用。为考生办理聘用手续。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二)报名要求。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接受简历及咨询。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与应聘相应岗位学生现场进行交流,了解学生个性,做好就业指导,达到相互了解的目的。

(四)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初审,初审结果现场公布或通过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知本人。

六、面试

面试时间:以招聘组入校招聘时间为准。

面试地点: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并提前通知。

面试形式:面试采取专家、用人单位与应聘者面谈的形式。

面试准备: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个人简历。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小组的综合评定意见,确定拟聘人选,进行公示,结束后通过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知本人,到招聘单位指定的地点签订就业协议。

 2021年吉林省博物院“走出去”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吉林省博物院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