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考古文博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2023版)

发布日期:2023-09-20 作者:管理员来源:


为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推免研究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66668银河国际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66668银河国际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管理办法》(川大教〔2021〕135号)、《66668银河国际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和学校的指标分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推免工作以立德树人、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的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关注考生的道德品质和人格素养,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鉴定

推免生遴选过程严格执行回避政策,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者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3、所有推免生均应符合我院推免资格条件并获得我院推免生名额。尊重、维护考生自主选择招生单位、招生专业和招生类型的权利。积极鼓励各招生单位充分发挥学术、学科以及师资等人才培养优势和对学生的关爱吸引学生。

二、学院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一)基本条件

1.推免生须为纳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和委托培养的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诚实守信,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未受任何违纪处分或违纪处分已解除,申报期间没有任何法律问题。

4.勤奋学习,刻苦专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综合分析及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对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有比较明确的规划和认识,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学术发展潜力。

(二)成绩要求

1.基础知识扎实,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参与常规推荐的学生,课程成绩的排名须列本专业前50%国家人才培养基地班即历史学(基地班)、拔尖计划、强基计划班级除外为国家和学校做出贡献、赢得荣誉的学生以及义务兵役复学(入学)学生,课程成绩排名可放宽到70%或者必修课程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课程成绩是指学生前三学年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成绩。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和重修成绩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计算。

2.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含口语)加权平均成绩≥80 分;或英语四级成绩≥568分;或英语六级成绩≥425 分;或 TOEFL 成绩≥88 分;或新GRE 成绩≥310+4 分;或 IELTS 成绩≥6 分;或 GMAT 成绩≥600+4 分。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执行。

  三、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学院领导和各专业负责人、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等组成,负责我院的推免组织、考核、审定、接受考生咨询、申诉及处理等工作。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实行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我院2024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构成如下:

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院长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员:学院领导、各教研室(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毕业班辅导员、教务干事

(二)各专业和学工组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小组成员原则上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老师组成,负责学生所提供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材料的审定和加分确认工作。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专家审核小组组长由专业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教研室主任担任;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专家审核小组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学生科长担任。专家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 人。

 四、综合成绩评分细则

   学院在考核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 “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成绩”、“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成绩”确定推免生的综合成绩。

(一)综合成绩构成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60%)+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35%)+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5%)(成绩准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在校期间(四年制前三年)所修读的全部必修课程均须纳入课程成绩的计算范围,课程成绩统计截止时间与秋季开学补缓考成绩录入截止时间相同。

   1.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课程成绩=∑(某门课程成绩(第一次考试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2.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由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考古文博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制定《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考古文博学院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加分细则》(见附件1)。专家审核小组通过对学生所提交材料进行鉴定和审核等方式确定。重点考核学生对科研的投入、自身的专业素质、研究能力、科研成果水平和潜在的创造力、学生本人负责和参与各类创新项目和科学研究的过程及阶段性成果,国内外学术交流会议科研成果展示和论文发表,申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统计截止20238月31日。

3.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由学院学工组根据《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考古文博学院)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加分细则》(见附件2)进行认定。社会实践活动主要指:社会工作特长;组织、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参加校内学生组织、社团活动、班级服务等;参加社会实践、文学、艺术、体育类竞赛等;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相关证明材料统计截止20238月31日。

五、推免程序

    1.推免工作分为推荐与接收两个阶段,两阶段工作在时间上互不交叉,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

2.学生需要签署推免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符合学术诚信规范;严肃认真对待推免结果,如果被录取并且符合入学条件,则绝对不浪费这一深造机会。同时提交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原件及学院教务部门提供的必修课程成绩,辅导员初审后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3.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所有候选人进行综合考核,包括专家组对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鉴定、学生工作组鉴定社会实践及综合表现,最后形成综合成绩排名。

4.按学校分配的推免限额,自上而下审定推免生初选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或院务会讨论通过后公示报送学校教务处。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将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作弊者,将取消其推荐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所有获得资格的推免生在接收阶段需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推免生初选名单,组织学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办理相关后续事宜。

六、其他有关事项

  1.获得免试资格者需签订承诺书,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不得中途退出学校不予办理出国等手续

  2.获得免试资格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①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②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取得推免生资格后有违法违纪行为;

④在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低于满分的80%(或B+)。

⑤体质测试成绩未达标。

3.学院纪委对全院推免生遴选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投诉,确保政策规定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处理及时,切实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对于在推免工作中出现或发现的任何问题,可以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进行投诉和申诉,并同时提供有效的证据或证明材料。

电话028-85412314;Email:rencai524@163.com

4.国家政策和学校政策如有变化,本实施细则将做相应调整。本实施细则由66668银河国际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考古文博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66668银河国际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考古文博学院

                                                           2023920日

附件1:66668银河国际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考古文博学院)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加分细则2023年修订试行)

附件2:66668银河国际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考古文博学院)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加分细则(2023年修订试行)

附件1:66668银河国际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考古文博学院)

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及专业能力计分办法

2023年修订试行

根据教育部、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标准。综合素质测评总计40分,包含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科研学术能力及重要竞赛以及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其中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上限35分,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上限5分。

以下各项体现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及专业能力的计分项目应与本学院各专业有密切关联毫无关联的不予统计

各项加分构成如下:

项目名称

构成

说明

分数占比

综合素质测评

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成绩

研究计划

3%

专业能力倾向

17%

科研学术能力及重要竞赛等专家认定

15%

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

5%

一、研究计划(上限3分)

应包含以下内容。

(1)本科阶段已具备的研究基础

(2)研究生阶段的兴趣方向

(3)研究生阶段感兴趣的主要问题

(4)解决问题的主要方法和路径

(5)希望在研究生阶段达到的预期成果等

(6)不少于2000字

备注:要求表述言辞准确,有条理,层次分明、语言简洁逻辑正确,与专业密切关联,无不良立场。

二、专业能力倾向(上限17分)

本科生修读本专业的必修专业基础课及专业核心课的加权平均成绩*17%,参加计算的各专业的必修专业课如下:

专业名称

专业基础课及专业核心课程

历史学(基地班)

古代汉语-1古代汉语-2世界上古史世界中古史中国古代史(上)中国古代史(下)史学研究基础与学术规范史学概论世界当代史世界近代史世界现代史中国近代史中国史学史中国现代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外国史学要籍选读(英文)西方史学史学年论文等共计18门。

历史学

古代汉语-1古代汉语-2世界上古史世界中古史中国古代史(上)中国古代史(下)史学研究基础与学术规范史学概论世界当代史世界近代史世界现代史中国近代史中国史学史中国现代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外国史学要籍选读(英文)西方史学史、学年论文等共计18门。

历史学(拔尖计划)(历史学方向)、历史学(强基计划)(历史学方向)

古代汉语-1  古代汉语-2世界上古史世界中古史中国古代史(上)中国古代史(下)  史学研究基础与学术规范  史学概论   世界当代史世界近代史  世界现代史中国近代史中国史学史  中国现代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外国史学要籍选读(英文)西方史学史史学学术前沿、学年论文等19门。

历史学(拔尖计划)(考古学方向)、历史学(强基计划)(考古学方向)

考古学导论、博物馆学概论考古学与文明史、中国考古学-1、考古技术考古目录学考古学史田野考古概论中国考古学-2中国考古学-3文物保护概论中国考古学-4田野调查实习田野发掘实习实验室考古史学学术前沿、学年论文等共计17门。

考古学

考古学导论、博物馆学概论考古学与文明史、中国考古学-1、考古技术、考古目录学、考古学史、田野考古概论、中国考古学-2、中国考古学-3、文物保护概论、中国考古学-4、田野调查实习、田野发掘实习、实验室考古、学年论文等共计16门。

文物与博物馆学

博物馆学概论、考古学导论、古代汉语-1、古代汉语-2、世界上古史、世界中古史、中国古代史(上)、中国古代史(下)、 中国考古学-1、 考古学与文明史、 中国考古学-2 、中国考古学-3 、博物馆藏品保护管理 、博物馆展陈、博物馆营销、文物保护概论、中国古代美术简史、中国考古学-4 、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 、博物馆实践、博物馆展陈设计实训、学年论文 等22门

旅游管理

管理学原理、旅游地理学、旅游学基础、 社会学、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 概率统计(Ⅲ)、 微积分(Ⅲ)-1 、 微积分(Ⅲ)-2、 线性代数(Ⅲ) 、旅游规划与资源开发、旅游心理学、会计学、饭店管理、 产业经济学、消费者行为学、商务统计学、项目管理学年论文等19门。

会展经济与管理

会计学、商务统计学、项目投资分析、会议需求与策划、节庆活动策划与管理会展文案(英文)、管理学原理 、旅游与休闲方法、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社会学、会展概论(双语)、概率统计(III)、微积分(III)-1、微积分(III)-2,线性代数(III)、学年论文等共计17门。

三、科研学术能力及重要竞赛等专家认定部分【上限15分】

1.专业学术论文计分办法不超过10分

提交一篇代表性专业学术论文参评论文如为公开发表的,署名单位必须是66668银河国际。A、B、C、D刊分级以学校社科处公布的“66668银河国际哲学社会科学期刊分级方案”为准。参评论文每篇字数一般不低于3000字。鼓励在高级别刊物上发表论文,反对为评而刻意花钱发表文章(如有发现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在线刊发表论文须出示论文首页和网页链接。如无公开发表论文可提供一篇代表作参评。原则上只认定一篇专业学术论文计分。

学术论文加分表

类别

独立或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或以下作者

合计得分

学术论文(见刊或录用)

A刊

10

9

8

B刊

9

8

7

C刊

8

7

6

D及其以下级别刊物或提交未公开发表的代表作

专家小组认7

2.专业学术著作计分办法【不超过10分】

参评著作必须是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的,署名单位为66668银河国际。全书字数一般不低于10万字。属于主编或参编著作的,参评者完成部分一般不少于1万字。原则上只认定一部著作计分。

专业学术著作加分表

类别

独立或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或以下作者

合计得分

学术专著(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国家级出版社

10

8

6

省级出版社

8

6

4

省级以下出版社

6

4

2

    

3.主持及参与科研项目计分办法【不超过10分】

参加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主研人员均可获计分,原则上只认定一个项目计分。参加计分的主研人员应是参与了实质性科研工作的学生,需有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的书面证明材料且参加项目成员姓名在66668银河国际社科系统中可以查证

科研项目加分表

项目立项等级

负责人或排名第一

项目组员加分

得分

国家级

10

8

部级

8

7

省级   

7

6

校级

6

5

注:1.所有申请计分的项目均需提供真实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做出予以认定、不予认定或如何认定的书面决定。如发现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交不实材料,或在科研成果中出现违反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情况,一律取消推免资格。2.如某些项目确能证明申请人科研或专业能力突出,但未在以上“办法”中列出,可向评审专家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评审专家组集体讨论决定。

4.持及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计分办法【不超过10分】

项目负责人和主研人员均可获计分,同一项目只计最高级别且只加一次不同项目可累加,但累加不超过两项,合计总分不超过10分。主研人员应是参与了实质性科研工作的学生,需有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的书面证明材料。提交认定的项目已结项的满额计分,仍在研的按80%比例计算。具体加分细则如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加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级别

成员类别

加分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国家级

负责人

10

第一主研人员

9

第二主研人员

8

第三及以后主研人员

7

省级

负责人

9

第一主研人员

8

第二主研人员

7

第三及以后主研人员

6

校级

负责人

8

第一主研人员

7

第二主研人员

6

第三及以后主研人员

5

  院级

负责人

7

第一主研人员

6

第二主研人员

5

第三及以后主研人员

4

5.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赛事获奖计分办【不超过10分】

参评奖项的竞赛团队或个人应以66668银河国际为参赛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主研人员可获计分,同一项目只计最高级别且只加一次,不同项目比赛可累计,合计总分最多不超过10分。

             各类竞赛获奖等级加分表

获奖级别

获奖等级

个人赛事加分

团体赛事加分

合计得分

排名第1名

排名2-5名

排名第6-10名

排名第10以上

国际/国家级

/一等奖

10

9

8

7

6

二等奖

9

8

7

6

5

三等奖

8

7

6

5

4

优秀奖及其他

7

6

5

4

3

省部级

/一等奖

9

8

7

6

5

二等奖

8

7

6

5

4

三等奖

7

6

5

4

3

优秀奖及其他

6

5

4

3

2

校级

/一等奖

5

4

3

2

1

二等奖

4

3

2

1

1

三等奖

3

2

1

1

1

优秀奖及其他

2

1

1

1

1

注:1.所有申请计分的奖项均需提供真实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做出予以认定、不予认定或如何认定的书面决定。2.如某些奖项确能证明申请人科研或专业能力突出,但未在以上“办法”中列出,可向评审专家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评审专家组集体讨论决定。3、由于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实质上是在各省比赛,并按照各省参赛人数分配获奖人数,与其他国家级比赛性质不完全相同,且一等奖人数较多,故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按省级一等奖第一位计算分值,一等奖按省级一等奖第二位计算分值,二等奖按省级一等奖第三位计算分值,三等奖按省级二等奖第二位计算分值。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的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部分由学院学工系统核定。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学院评审专家组负责解释。

66668银河国际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考古文博学院)

                   2023年920日

附件2:66668银河国际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考古文博学院)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加分细则(2023年修订试行)

社会实践及综合表现共5分,具体计分标准为:

1.获校级及以上表彰,以及除学科竞赛外各类竞赛、比赛获奖计分(累加不超过2分)
 (1)全国表彰的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国家级各类竞赛、比赛获奖者每次得1.75分。
 (2)省部级表彰的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参加省部级各类竞赛、比赛获奖者每次得1.5分。
 (3)获校综合一等奖学金每次得1.25分,综合二等奖学金每次得1分,综合三等奖学金每次得0.75分,(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同于校综合二等奖学金);参加校级各类竞赛、比赛获奖者每次得0.5分。

备注:同一年度获得的同级别表彰不累计加分,不同年度可累加,不得超过累计总分;不同竞赛、比赛获奖可累加,不得超过累计总分;不足5人的集体奖项每人按应加分1/2计算,5人及5人以上的集体奖项每人按应加分1/3计算。

2.参与学生工作计分(总分不超过3分)
1)任满一届(学年)及以上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团委副书记、年级长党支部副书记加3分。

(2)任满一届(学年)及以上校、院级学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主席团助理、或年级(班级)主要干部(班长、团支书、社区委主任)加2.4分。

(3)任满一届(学年)及以上校院级艺术团运动队社团负责人或寝室长1.8分。

(4)担任校、院级学生会或年级(班级)一般干部(导生、阳光资助宣传员、各班班委、学生会干事)一届及以上加0.9分。

3.以上各类竞赛、比赛获奖均须有证书原件。

备注:任职期间辞职、免职的,不得分。因职位空缺选拔补充的学生干部,任职超过半学年的,按上述标准计分;任职不足半学年的,不计分。兼任数职的,按最高一项计分。

注: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同一项目若获多次奖励不能累计计算,可选其中最高级别计算一次。

66668银河国际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考古文博学院)

                                                           2023920日